本報訊(記者 鄒春霞)繼“月餅禁令”後,中紀委再發禁令,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被禁止。
  10月31日,中紀委發出《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指出,每逢元旦、春節,一些地方和單位用公款大量購買、印製、郵寄、贈送賀年卡、明信片、年曆等物品,印製越來越奢華、浪費越來越嚴重。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,對糾正此風,從黨內到社會均有反思、倡議和呼聲。
  《通知》要求各級黨政機關、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,嚴禁用公款購買、印製、郵寄、贈送賀年卡、明信片、年曆等物品。涉及外事、港澳台事務、僑務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,但也要提倡節儉。
  北京青年報記者註意到,這條涉及元旦、春節的禁令,比去年發佈得要早。去年12月27日,中紀委、監察部才發通知,明確2013年元旦、春節期間,各級黨員幹部嚴令禁止的各項活動。
  據瞭解,往年中紀委都是在春節前發佈各種禁令,但剛剛過去的中秋、國慶兩節期間,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,中紀委先後5次提及“剎住公款送月餅送節禮、公款吃喝”等不正之風。
  新聞內存
  今年元旦春節禁借節日跑官要官
  去年12月27日,新華社發佈消息稱,中紀委、監察部發出通知,要求黨員領導幹部在2013年元旦、春節期間,嚴禁用公款購買香煙、高檔酒和禮品;嚴禁用公款搞走訪等拜年活動;嚴禁利用節日之機跑官要官、買官賣官等非組織活動。
  今年中秋國慶節禁用公款送月餅
  8月21日,新華社報道稱,中紀委常委會召開會議,傳達中央關於反對“四風”要持之以恆的重要批示精神,要求堅決剎住中秋節、國慶節公款送月餅送節禮、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。供圖/CFP  (原標題:中紀委:嚴禁公款購買印製賀卡年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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