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網記者 張維 通訊員 司中軒 萬褐藻醣膠曉佳 年過半百的重慶涪陵男子楊某發財心切,竟虛構自己是國民黨高官子女身份,詐取他人錢財達56萬元之巨。近日,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楊某詐騙一案作出終審裁定,維持一審對楊某以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九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的判決。
  2009年以來,楊某通過虛構自己系國民黨撤台時潛伏人員、國民黨高官子女的特殊身份,正在辦理 “日本大洋”、“紅兩固態硬碟千”、“紅關金”、“護身器”等歷史遺留問題工作項目,宣城參與解凍民族資產事業、“國共兩黨合作”事業,可以得到國家高額獎勵、當大官的虛假信息,並偽造“將官證”、“委托書”、“俸祿簿”、“大黃布”等作案工具,先後取得被害人何某、楊某的信任。隨後,楊某又通過何某介紹認識被害人馬某。先後以“國共兩黨”合作、解凍民族資產需要開支等理由,楊某共騙取被害人馬某人民幣55.1萬元。馬某利誘熏心,瞞著妻女,多次找親戚和朋友籌借款項,在重慶石柱、湖北利川兩地直接交給被告人現金21.8萬元、銀行轉帳給被告人33.3萬元。
  楊某兩次直接騙取何某人民幣0.9萬元,楊某通過銀行轉帳給被告太平洋房屋人0.15萬元。共計騙得三被害人人民幣56.15萬元。
  2013年3月,被害人馬某向公安機關報案。2013年6月19日,知悉自己上當受騙,馬某與家人非法拘禁楊某位於重慶市石柱縣一酒店。楊某受到毆打並被拿走身上的現金1.8萬元和銀行卡存款11.95萬元。同年6月23日,被房屋買賣告人楊某被扭送到公安機關。
  案發後,被告人楊某的妻子主動退贓2萬元給被害人馬某。至審理前,澎湖民宿被害人馬某輓回損失共計15.75萬元。
  一審宣判後,上訴人楊某認為案涉金額與實際不符,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。重慶四中院經審理認為,原審判決認定主要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,量刑適當,審判程序合法,遂依法應予維持。  (原標題:法制網首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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